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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宗教和平议会拟设国际机构

拟议治理框架

拟设立的两个议院,在体制上相互独立。

信仰群体与主权国家政府的法律角色存在根本差异。分设议事机构,旨在防止政府控制宗教事务,并防止宗教团体干预国家主权。

宗教领袖理事会正在举行会议
概念效果图

两院制模式

第一议院

世界宗教领袖议会

来自世界主要宗教、信仰团体、学术界及灵性机构的代表。长期规划的成员规模为约1,000名代表。

第二议院

政府与机构理事会

代表由参与国及经认可的国际机构提名。各议事机构保持独立,但可联合举行和平会议。

领导层

第9条

创始人兼全球主席

维护创立理念与长远愿景,但无权凌驾于章程之上。Syed Ali 被载明为发起人及创始人。

第12 – 13条

秘书长

负责日常国际事务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职责涵盖秘书处、项目、成员事务、会议、伙伴关系、研究及财务。

第11条

创始理事会

初始治理机构:负责批准章程、设立总部、任命负责人,并维护创立使命。

各理事会

仅为咨询和道德指导机构,绝非教义权威机构。

宗教领袖最高理事会

提供道德指引、发出和平呼吁、就敏感宗教事务提出咨询意见,并支持和解。本机构绝不对任何宗教在神学上的有效性作出判定。

政府理事会

国际合作、和平倡议、人道主义协调、遗产保护,以及与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的联络。

国际咨询理事会

由前外交官、法学家、学者、谈判专家、人道主义领域及商界领袖提供战略咨询,不行使执行职权。

学者与研究理事会

研究出版物、政策文件、和平研究、宗教素养、仇恨预防研究及高校合作。

妇女和平理事会

为女性宗教领袖、学者、教育工作者及和平建设工作者提供参与对话、调解及社区领导工作的国际平台。

人道主义事务与调解理事会

在紧急情况下开展合作,并在存在社群间紧张关系的地区协助开展对话,所有行动均以有关各方同意为前提。

国际秘书处

依照章程独立运作的专业常设秘书处。

  • 议长 / 主席
  • 秘书长
  • 副秘书长
  • 国际关系事务总干事
  • 宗教事务主任
  • 和平与调解事务主任
  • 人道主义事务主任
  • 研究与教育事务主任
  • 政府关系事务主任
  • 法律与条约事务主任
  • 成员资格事务主任
  • 传播与媒体事务主任
  • 财务与行政事务主任

各委员会

  • 和平与和解
  • 宗教自由与尊严
  • 人道主义事务
  • 教育与青年
  • 研究
  • 道德规范
  • 成员资格
  • 财务
  • 政府关系
  • 国际伙伴关系
  • 妇女与和平
  • 技术与数字议会

总部与办事处

主要国际总部拟设于意大利;具体城市及注册办事处由创始理事会在机构注册成立后确定。

  • 国际总部——意大利
  • 中东区域办事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亚洲区域办事处
  • 非洲区域办事处
  • 欧洲区域办事处
  • 美洲区域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