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发展框架
设有可衡量阶段性目标的分阶段路线图。
规划分为五个阶段,首先在意大利搭建法律架构,其后仅在条件具备时推进。所有未来日期在正式确认前均仅供参考;依据条约取得相应地位仍只是一项可能的长期愿景,须以主权国家间达成协议为前提。

发展阶段
第1阶段
在意大利设立
依据意大利法律,以适当的法律组织形式注册成立,制定《创始宪章》《组织章程》及各项规章,设立创始理事会及注册总部,建立治理体系、成员管理规定、道德与合规框架、财务及审计程序,以及国际咨询架构。现阶段,本机构将自身定位为致力于和平与跨宗教合作的国际机构,而非政府间组织。
第2阶段
全球宗教界成员
在全球范围内委任德高望重的宗教代表:初期设100名创始代表及资深国际代表,随后增至250名,再增至500名;长期目标是从获认可的宗教团体、学术机构及和平组织中遴选1,000名全球宗教与和平代表。
第3阶段
政府参与
为国家设置独立于宗教成员资格的参与渠道,包括观察员政府、支持国和伙伴国;各类别均有明确界定,以同时维护宗教独立性与国家主权。
第4阶段
以条约为基础的发展
如各国选择以条约方式设立世界宗教和平议会,可通过《世界宗教和平议会设立条约》规定其宗旨、成员国的权利与责任、总部安排、治理架构、表决程序、经费分摊、加入程序、观察员参与、争端解决、退出程序、修约程序及国际法律人格。任何关于国际法律地位的主张,均须以实际获得的法律承认为依据。
全球和平大会
待国际参与达到充分程度后,意大利可考虑主办世界宗教和平议会全球大会,并逐步实现汇聚1,000名宗教代表,以及政府代表团、国际组织、学者、人道主义机构、青年代表、女性和平领袖和媒体的目标。
数字世界议会
安全的数字议会系统,使非洲、亚洲、欧洲或美洲的宗教领袖无需每次亲赴意大利即可参与议会活动。
- 远程参加国际会议
- 参与委员会工作
- 提交和平提案
- 查阅研究成果
- 参与经批准的表决
- 与国际成员交流
- 获取多语种翻译
- 参与紧急人道主义磋商
十年愿景
不止于会议:一个常设国际机构。
- 1,000+名宗教界及和平领域代表
- 参与国政府
- 国家及区域分支机构
- 设于意大利的常设国际总部
- 议会年度会议
- 全球研究机构
- 一所国际和平学院
- 人道主义合作网络
- 调解与和解中心
- 全球青年议会
- 妇女和平理事会
- 一个国际数字议会
宗教将始终各有不同。人类始终同属一家。和平必须属于每一个人。
五年实施计划
从依法设立,到拓展全球成员网络及争取机构认可,循序推进各项建设。
第1年
在意大利注册、制定章程、组建创始理事会,并吸纳首批50–100名代表。
第2年
250名成员、首届全球大会,数字议会处于测试阶段。
第3年
500名成员,研究院、青年理事会及妇女理事会投入运作。
第4年
750名成员,人道主义联盟及调解中心规模扩大。
第5年
1,000名成员、政府观察员,以及东道国安排与条约事宜磋商。
资金筹措与可持续性
资金支持应当增强独立性,绝不得用以换取对宗教代表安排的影响力。
- 创立捐助——用于注册、法律事务、宪章制定及基础建设
- 会员资格与活动——年度大会、论坛及培训
- 资助与慈善捐赠——用于研究、教育及人道主义行动
- 企业责任 — 以透明方式为特定项目提供支持
- 园区开发——独立的项目融资架构
- 出版物与学院——课程、认证、研究成果
对于可能损害本机构独立性、声誉、中立性或法律地位的捐赠,本机构可拒绝接受。年度财务报表、支出授权程序、独立审计、利益冲突规则及反腐败管控措施适用于各项活动的全过程。
成效衡量方式
评价本机构应以促进和平的实际成效为依据,而不应仅以举办会议为标准。
- 成员资格 — 经核实的领袖、学者及机构
- 对话 — 已举行的场次、所代表的群体及已达成的协议
- 教育 — 青年培训、课程实施、高校参与
- 人道援助——联合救援行动、志愿者及获得支持的受益人
- 研究——报告、宣言、政策文件及出版物
- 认可情况——观察员国、正式合作伙伴、东道国相关进展
后续行动
确认在意大利的法律组织形式;敲定创始成员的具体信息;编制宪章与宪法;物色河畔地块;以准确表述伙伴关系的措辞开展正式对外联络。
信仰各异。尊严共享。责任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