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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宗教和平议会拟设国际机构

第4 – 8条

多样性应增进人类团结,而非造成分裂。

建设一个以宗教和文化多样性增进人类福祉的世界,让不同信仰和背景的人们能够和平共处、相互尊重,并享有尊严。

使命

议会的使命是汇聚各方、开展教育、提供服务。

  • 促进和平共处
  • 促进宗教间与文化间对话
  • 汇聚具有影响力的宗教领袖
  • 支持人道主义合作
  • 增进宗教宽容
  • 防范宗教仇恨
  • 促进和平教育
  • 在社群关系紧张时支持开展对话
  • 开展宗教与和平研究
  • 支持青年和平领袖成长
  • 加强妇女在建设和平中的作用
  • 鼓励各机构为人类福祉开展合作

基本原则

  • 和平
  • 人的尊严
  • 相互尊重
  • 宗教与信仰自由
  • 非暴力
  • 宗教独立性
  • 政治中立
  • 机构透明度
  • 各信仰群体平等
  • 尊重国家主权
  • 人道主义责任
  • 优先对话,避免对抗
  • 以教育预防偏见
  • 开展合作,不强求神学观点一致

践行中立原则

第7条

宗教中立

任何宗教传统均不得凭借信众人数、资金贡献、政治影响力或历史地位控制议会。每一个获得承认的宗教社群均享有尊严并受到尊重。

第8条

政治中立

议会为促进和平与各国政府、政府部门及国际组织开展交流,但独立于政党及竞选活动。

第46条

机构独立性

任何创始人、会员、政府、捐助方、宗教机构或企业均不拥有议会。议会以履行自身使命为本,并依照其章程运作。

语言与议事厅

官方语言

国际化初期使用英语、意大利语和阿拉伯语,随后将逐步增加法语、西班牙语、中文、印地语、乌尔都语、俄语和葡萄牙语,并提供专业口译及人工智能辅助口译支持。

议会大厅

圆形或半圆形议事厅,不设任何宗教团体的中心席位,也不突出任何单一宗教象征。中央设置: 和平 · 尊严 · 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