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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宗教和平议会拟设国际机构

参与

会员类别与申请

会员资格以诚信、经核实的资质及贡献为依据,而非取决于财富、声望、国籍或所属宗教的信众规模。提交申请并不保证获得会员资格。

出席正式机构签署仪式的代表
概念效果图

类别

Religious Leader Member

参与世界宗教领袖议会的获认可宗教领袖或其授权代表。

Scholar and Research Member

从事宗教、冲突预防、共存或相关领域研究的学者或独立研究人员。

Humanitarian and Peace Professional

在救援、调解、保护或建设和平领域具有可核实专业经验的从业人员。

Institutional Observer

列席但不享有表决权的大学、基金会、宗教背景组织或民间社会机构。

Government Observer

列席会议但不参与宗教代表事务的公共机构或外交使团。

Supporting State

选择支持本机构工作,并遵守宪章中立及不干涉条款的国家。

Partner Institution

依据书面协议就特定项目开展合作的机构。未经相关机构书面同意,不公开其名称。

创始成员

创始团队成员,在首届大会召开前为本机构的筹建作出贡献。

申请流程

所有类别均须经过六个步骤。所需时间取决于核验要求,不作时限保证。

  1. 第 1 步

    意向表达

    提交简要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类别及符合资格的依据。

  2. 第 2 步

    Identity and credential verification

    核实身份、所任职务,以及代表机构或社群的任何授权。

  3. 第 3 步

    Ethics and background review

    依据行为准则进行审查,包括核查任何涉及煽动、仇恨或暴力行为的公开记录。

  4. 第 4 步

    Relevant council assessment

    由负责相应类别事务的理事会或委员会进行评估。

  5. 第 5 步

    Formal approval

    作出并记录决定。可予以批准、待补充资料后再行审议,或予以拒绝;拒绝时无义务说明理由。

  6. 第 6 步

    Induction and continuing compliance

    接受程序方面的入门培训,并在此后持续遵守行为规范、利益冲突及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

资格要求

  • 身份须可核实;如适用,所任职务或专业资质亦须可核实。
  • 申请人如声明代表某一机构或社群,须提供书面授权文件。
  • 公众对和平共处以及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支持。
  • 无煽动仇恨、暴力或歧视的记录。
  • 接受行为准则及利益冲突政策。
  • 愿意采取行动,且不谋求主导其他各方的宗教代表事务。

行为规范、利益冲突与资格暂停

行为准则

成员须秉持礼貌与诚信,尊重各宗教传统的独立性,并在本机构议事及活动过程中避免劝诱他人改宗。

利益冲突

个人、财务、政治及机构层面的利益关系,须在加入时及此后每次出现时申报。未申报的利益关系可能导致相关决定无效。

暂停资格与退出

如存在煽动行为、对本机构作不实陈述、未经授权使用本机构名称或徽标,或严重违反人员安全保护规定的情形,可暂停或撤销其成员资格。

提交申请并不赋予申请人会员资格、出席权、使用本机构名称或徽章的权利,或以任何形式代表本机构的权利。

登记参与意向

申请由正在组建中的秘书处受理。请在联系表单中选择成员资格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