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igious Leader Member
参与世界宗教领袖议会的获认可宗教领袖或其授权代表。
参与
会员资格以诚信、经核实的资质及贡献为依据,而非取决于财富、声望、国籍或所属宗教的信众规模。提交申请并不保证获得会员资格。

参与世界宗教领袖议会的获认可宗教领袖或其授权代表。
从事宗教、冲突预防、共存或相关领域研究的学者或独立研究人员。
在救援、调解、保护或建设和平领域具有可核实专业经验的从业人员。
列席但不享有表决权的大学、基金会、宗教背景组织或民间社会机构。
列席会议但不参与宗教代表事务的公共机构或外交使团。
选择支持本机构工作,并遵守宪章中立及不干涉条款的国家。
依据书面协议就特定项目开展合作的机构。未经相关机构书面同意,不公开其名称。
创始团队成员,在首届大会召开前为本机构的筹建作出贡献。
所有类别均须经过六个步骤。所需时间取决于核验要求,不作时限保证。
第 1 步
提交简要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类别及符合资格的依据。
第 2 步
核实身份、所任职务,以及代表机构或社群的任何授权。
第 3 步
依据行为准则进行审查,包括核查任何涉及煽动、仇恨或暴力行为的公开记录。
第 4 步
由负责相应类别事务的理事会或委员会进行评估。
第 5 步
作出并记录决定。可予以批准、待补充资料后再行审议,或予以拒绝;拒绝时无义务说明理由。
第 6 步
接受程序方面的入门培训,并在此后持续遵守行为规范、利益冲突及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
成员须秉持礼貌与诚信,尊重各宗教传统的独立性,并在本机构议事及活动过程中避免劝诱他人改宗。
个人、财务、政治及机构层面的利益关系,须在加入时及此后每次出现时申报。未申报的利益关系可能导致相关决定无效。
如存在煽动行为、对本机构作不实陈述、未经授权使用本机构名称或徽标,或严重违反人员安全保护规定的情形,可暂停或撤销其成员资格。
提交申请并不赋予申请人会员资格、出席权、使用本机构名称或徽章的权利,或以任何形式代表本机构的权利。
申请由正在组建中的秘书处受理。请在联系表单中选择成员资格类别。